巴黎奥运会火炬完成法国本土首站传递
前述类型化规范的拟制预期内容、类型化调整的拟制预期技术以及类型化归责的拟制预期结果,都是通过法律拟制的技术手段,使得法律在整体上不但获得预期性,而且使这种预期性能够操作、具体可行。
《刑法》设立这些危险犯,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源头上阻断小恶发展成为大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始终满怀历史深情,秉持文化自信。
所以,为了实现确保,就需要对司法职权进行优化配置特别是对程序权力进行优化配置,确保法院在程序上有权对侦查活动、审查起诉活动发挥制约作用。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这种制度缺陷严重削弱了审判程序的审查把关功能和对案件实体处理的决定性作用,审前程序存在的问题往往难以在审判程序中纠正,最终造成冤假错案,严重损害了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行使辩护权,伤害了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决定不起诉8.3万人,同比上升42.9%,不起诉率20.1%,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感受是统一的,只要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社会公众也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当事人给办案机关送去表示感激之意的锦旗,社会上便不会有负面评价。
2021年7月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片面强调保护人民,就可能以人民的名义侵犯当事人的人权,进而损害司法公正。基于38人次优秀法院院长的相关纪事资料,对照《辞典》,我们运用基于关键行为事件的文本分析法,对院长材料进行编码。
作为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体制的交汇点,法院院长对内承担维护法院组织运行的责任,且必须亲自办案,重点审理一些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或新类型案件。作为一名司法审判人员,法院院长要接受《法官法》约束。作为法院院长,他们往往对自身的职业发展有一定的追求,渴望着自身价值的实现。表2 中基层法院院长胜任特征结构聚类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1月6日发布。
同时,外在的考评机制,又与院长追求自身的发展目标息息相关。胜任特征结构模型要求工作者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匹配的能力、素质、知识、技能水平等要素,使其更好地完成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最终实现工作绩效的提高。
不同得分反映出相应胜任特征的行为强度。相比而言,对院长而非法院的宣介,更契合对法院院长胜任特征模型的研究。关于法院院长的产生,刘忠用条条和块块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地方法院院长的产生机制。或者积极为法院争取必要资源,如引进信息系统等。
法院区别于政府部门、企业和一般的事业单位,其院长既要参加案件审理工作,又要负责管理、监督办案,还要与党政部门、公众等进行互动。因此,未来研究可在清晰界定法院绩效标准和合理量化个体绩效的前提下,进一步实证研究院长胜任力对绩效的影响,尤其是动态胜任力对绩效影响的动态变化。对38位中基层法院院长典型的追踪研究表明,中基层法院院长具有八项通用胜任特征(成就导向、团队领导、客户服务导向、专业知识、信息搜集、分析式思考、主动性、人际理解)和两项特殊胜任特征(大局观念和人文关怀)。并且,院长纪事反映了官方认可的优秀特征。
承担着多元角色期待的法院院长,在胜任力上的要求理应有所不同。法院院长希望自己可以更好地完成工作,达到杰出的绩效标准,这既是完成硬性指标的需要,也是对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追求。
此外,分别加总每种角色对应的胜任特征频次的结果表明,中基层法院院长扮演着管理家(189次)、政治家(81次)与法律家(19次)三种角色。该杂志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出版社主办。
2.政治家角色的成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1)客户服务导向方面。图1 院长胜任特征总频次和标准化平均分排序 其次,如图2所示法院院长通用胜任特征的总平均分中,排在前九位的依次是:成就导向(9.31分)、专业知识(7.82分)、团队领导(7.43分)、客户服务导向(4.99分)、分析式思考(2.29分)、主动性(1.97分)、人际理解(1.71分)、冲击与影响(1.66分)、信息搜集(1.47分)。这种角色定位,在一定程度上符合Katze对有效管理者的技能重要性的强调:概念技能(Conceptual Skill)—技术技能(Technical Skill)—人际技能(Human Skill),从而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此外,高翔将中国法院院长职权划分为审判职权、司法行政职权。基于胜任力和法院院长的上述研究,我们将结合《辞典》,运用文本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从法院院长典型的纪事材料中,挖掘中国中基层法院院长的胜任特征并加以聚类,分析各类角色的内涵和成因,进而提出改革建议。本文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引入胜任特征理论,运用文本与统计分析等实证方法,识别出中国中基层法院院长的八项通用胜任特征尤其是两项特殊胜任特征,完善了《辞典》,促进了学科融合,推进了实证法学研究。
该定义把胜任力自上至下分为6个族群20项要素(如后文表1所示),从而构成《胜任特征辞典》(下称《辞典》)。主要表现在对问题的发现和解决。
或是积极了解和搜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而不仅仅是接收现成信息。结果表明,38人次优秀法院院长纪事中,大局观念(20次)和人文关怀(14次)两项特征出现频率相对较高。
尽管法律实证研究已经在目前中国法学界获得了一席之地,但以法院院长为对象的实证研究依然凤毛麟角。鉴于此,以下分析三类角色中这四项通用胜任特征和另两项特殊胜任特征的成因。
摘要:法院院长既是审判机关的成员,又作为领导班子核心成员引领本单位的发展,是外部体制和法院内部管理制度的交汇点。我国《法官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法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管理家角色的成因,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1)成就导向方面。样本中的法院院长,都至少获得了法学专业的本科学历,部分获得硕士甚至博士学位。
有的追求平稳,踏踏实实按照法律条文办好每一个案件,把风险控制到最小。在当前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中,办案数量仍是业绩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我国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转变便是客户服务导向的典例之一,有助于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未来中国的法律实证研究,要改变目前以描述性统计为主的初步量化研究,走出一条量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更高的实证研究路径。
李庆保和梁平指出,我国法院院长权力过分集中,产生了法院内部司法权运行行政化和院长权责分离两大弊病,他们建议将法院的司法权和行政权大体分离,并改革审判权运行模式。并且,尽管它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者的通用特征,但作为司法机构的法院仍具有一些独特性。
这三种角色的胜任特征受到制度框架、组织目标、院长个体特征等多重因素影响。(二)法院院长角色的成因 如前所述,成就导向、团队领导、客户服务导向和专业知识等四项特征,位列院长通用胜任特征的前四位。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案件审判方面,有的倾向于创新,在每个案件的裁判中融入自己独特的说理方式,体现出个体思维的差异性。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要求,自2017年5月1日开始,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应当作为承办法官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有具体的指标要求。
表1 中基层法院院长胜任特征统计 2.特殊胜任特征。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等条件。
因此,其能力与素养,对所在法院和司法整体运行产生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采取措施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便民利民。
编码完成之后,编码小组成员进一步讨论有异议的地方从而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编码结果。此外,我国《法官法》明确要求,担任中基层人民法院法官,需要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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